风景区选址报告编制|湖南省需开展风景选址的项目和程序

日期: 2019-10-15

      风景区选址报告的编制意义重大,长沙·湖南华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长期开展规划选址论证的过程中,提出推进风景区选址论证:因为,风景名胜资源是大自然和前人留给我们的珍贵的、脆弱的、不可再生的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其不仅为当代人所享用,也应该为子孙后代造福和享用。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这些珍贵的资源,使之完整地保留和传承给子孙后代,既是政府管理部门和风景名胜区工作者应尽的职责,也是每一位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是我国设立风景名胜区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国风景名胜区工作的根本任务。

风景区选址报告编制|湖南省需开展风景选址的项目和程序

      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第28条第二款明确,在国家级风景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应当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准。《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31条明确,省级风景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的选址方案,应当报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准,其初步设计报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开展风景区选址报告编制需要哪些建设项目需要履行选址核准程序?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重大建设项目包括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各类大型建设项目和核心景区范围内重点建设项目。具体包括以下六类:

      (一)涉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的公路、铁路、桥涵、隧道、机场、港口、码头、输油管道、高压输变电线路、水电站、水库、塘坝等交通、通讯、电力、水利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的索道、缆车、电梯、轨道交通、道路、酒店建筑(含培训中心、会议接待中心等)、文体与游乐设施、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游客接待中心、出入口重要建(构)筑物、大型停车场等风景名胜区主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旅游接待设施;

      (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范围内的宗教寺庙建筑、宗教露天构筑物和部队管理的非军事用途工程等直接影响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资源价值和景观形象的建设项目;

      (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范围内的特级景点建(构)筑、一级景点建(构)筑、主要游览车(步)行道和特别区位的永久性商业服务建筑等直接影响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资源价值和景观形象的建设项目;

      (五)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投资规模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认定的与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无关的其他建设项目;

      (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重大改、扩建项目和各类工程主体修缮等。

      凡涉及以上内容的,均需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省级风景区建设项目参照执行,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

相关内容
很多建设单位在咨询,湖南长沙市哪些项目需要做地灾评估?华咨工...
湖南省特大桥建设前期需要编制地震评价报告,很多建设单位在咨询...
结构改造专业公司湘广土木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后湖国际艺术园区,专...
江西稳评_江西省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第三方单位如何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