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对城市建设项目试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通知_华咨交评
2019-11-04

      交评案例包括江西上饶平安医院交评报告、江西鄱阳大型文旅综合体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江西吉安安福广场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和江西景德镇康养综合体交通评估报告等在内的专业第三方交通影响评价(交评)报告编制单位江西南昌获悉,为确保江西省城市建设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缓解和切实解决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带来的城市交通问题,充分发挥城市规划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城市发展的导向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规定,经江西省政府同意,决定在江西省设市城市开展部分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湖南华咨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交通评价工程师收集相关要求整理如下:

江西省对城市建设项目试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通知_华咨交评

      一、江西省需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范围

      1、在城市中心区交通紧张的区域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和50000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

      2、在城市外围地区或交通相对宽松的地区建筑面积超过50000平方米的大型公建和超过100000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

      3、在城市中心区城市重要干道两侧重要公共建筑,如商厦、体育场馆、展览馆、会议中心、酒店、医院、学校等;

      4、临时用途而交通吸引量大的土地占用;

      5、交通枢纽、大型停车场等城市交通设施项目;

      6、上述公建和城市交通设施项目的改建扩建。

      二、交通影响评价的实施

      1、上述建设项目,均需由项目业主方(建设单位)委托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或交通咨询机构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华咨交评十年专注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交评)报告编制,深耕江西交通评价技术服务,为江西省城市绿色交通建设积极贡献华咨交评工程师的力量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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