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专家座谈会在华咨公司召开_安评公司_安全评价单位
2019-04-02

      近期,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华咨公司邀请安全评价领域专家召开座谈会,就推进安全生产进行技术探讨,为如何更深层面解析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规避安全事故的方法进行探讨,特别是如何加强安全评价单位的水平和能力,提升安全评价在保障安全方面的责任进行深层次的探讨。受邀参加安全评价座谈会议的专家包括来自知名安全评价企业鑫安利等公司的安全评价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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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安全专家提出,开展安全评价有法定依据: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安全评价专家座谈会在华咨公司召开,是基于对安全现状进行的一次深度探析和思考,也为加强各安全评价单位间沟通交流、合作互动奠定了坚实基础,会上,安全评价单位也畅所欲言,就本次专家座谈会在华咨公司召开给予了高度评价,就后期共同携手推进安全评价事业健康发展,严格执行国家安全评价机构准入制度,加强安全评价质量,为推进国家安全生产共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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